不再只有健康食品一條路!「功能性食品」新制上路
上週三(5月27日),我以台北市生技產業公會理事長的身分,參加了由食藥署委託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辦理的「食品廣告管理法規研修計畫」政策溝通會議。
這場會議的成果,比我預期的更加豐碩。
會中,食藥署除了發布《食品廣告合規輔導指引》第一版外,更重要的是正式提出了「功能性食品」第三類管理架構,並公布了17種功能性原料及其可宣稱的詞句正面表列,連同檢驗方法也一併明確列出。
今天這篇文章,我將完整分享這17種原料的對應詞句,以及這項政策對產業的意義。
一、先說結論:這是產業的一大步
過去,台灣的食品管理只有兩大類:
-
一般食品:只能使用空泛的詞句(如「幫助消化」「調整體質」),幾乎無法傳達產品的具體價值。
-
健康食品:必須通過查驗登記,花費數百萬、耗時數年,才能宣稱14項保健功效。
這兩者之間,存在一個巨大的空白地帶——那些有科學依據、能對人體產生功能性影響,但又不到「健康食品」等級的產品,幾乎無路可走。
現在,食藥署正式創設了「功能性食品」這個第三類,並提出「產品登錄」的管理架構。只要產品含有表列的17種功能性原料,完成登錄後,就可以使用官方核定的功能詞句。
這對中小型生技業者來說,是一個非常務實的解套方案。
二、17種功能性原料完整對照表
以下是我從會議簡報中完整整理的17種原料、功能詞句及檢驗方法:
| 序號 | 原料/成分 | 功能分類 | 得敘述之功能詞句(節錄) | 檢驗方法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葉黃素 | 晶亮護明 | 視覺保護、有助於維持眼睛健康、為視網膜黃斑部的重要營養素 | 已有方法 |
| 2 | 難消化性糊精 | 消化道機能 | 調節腸道機能、幫助排便順暢、有助於緩和餐後血糖上升 | 已有方法 |
| 3 | 菊糖 | 消化道機能 | 幫助排便順暢、有助於維持血中膽固醇 | 已有方法 |
| 4 | 益生菌/乳酸菌 | 消化道機能 | 調節腸道環境、維持腸道健康 | 已有方法 |
| 5 | GABA | 舒眠调理 | 有助調整睡眠品質、有助於維持放鬆感、有助於舒緩因壓力引起的疲勞 | 已有方法 |
| 6 | EPA及DHA | 心血管代谢 | 有助於血液循環、有助於維持記憶力、有助於維持心臟功能 | 已有方法 |
| 7 | 葡萄糖胺 | 行動力骨骼 | 有助於關節軟骨健康、有助於維持膝關節的活動度 | 已有方法 |
| 8 | 膠原蛋白 | 行動力骨骼 | 有助於維持皮膚水分、有助於皮膚保濕 | 已有方法 |
| 9 | 肌酸 | 運動表現 | 有助於在短時間高強度運動中提升運動表現 | 期刊文獻 |
| 10 | 含兒茶素之綠茶萃取物 | 抗氧化/代謝 | 有助於抗氧化、有助於脂肪代謝 | 已有方法 |
| 11 | β-聚葡萄糖 | 消化道/代謝 | 有助於緩和餐後血糖上升、有助於維持血中膽固醇 | 已有方法 |
| 12 | 人參 | 漢方草本 | 有助於緩解疲勞、有助於血液循環、調整體質 | 已有方法 |
| 13 | 紅參 | 漢方草本 | 有助於緩解疲勞、有助於血液循環、輔助維持末梢血液循環與溫感 | 已有方法 |
| 14 | 果寡糖 | 消化道機能 | 有助於緩和餐後血糖上升、調節腸道環境、幫助排便順暢 | 期刊文獻 |
| 15 | α-環狀糊精 | 消化道機能 | 有助於緩和餐後血糖上升、有助於維持血中三酸甘油酯、幫助排便順暢 | 期刊文獻 |
| 16 | 幾丁聚醣 | 心血管代谢 | 有助於維持血中膽固醇、有助於脂肪代謝 | 期刊文獻 |
| 17 | 植物固醇 | 心血管代谢 | 有助於維持血中膽固醇、減少膽固醇吸收 | 已有方法 |
三、這是一個里程碑:GABA、人參、紅參的「緩解疲勞」
我特別想點出幾項原料的詞句:
-
GABA:「有助於舒緩因壓力引起的疲勞」
-
人參:「有助於緩解疲勞」
-
紅參:「有助於緩解疲勞」
為什麼「疲勞」這個詞很重要?因為「疲勞」不是疾病,而是一種暫時性的生理感受。
這正是我在518會議中呼籲開放的「亞健康詞句」。食藥署願意在GABA、人參、紅參上跨出這一步,代表官方開始接受「非疾病性生理感受描述」的合法性。
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政策信號。
當然,目前只開放了「疲勞」這個詞句,尚未擴及「頭部緊繃感」、「餐後飽脹感」、「喉嚨乾燥感」等。但方向已經確立——未來可以爭取擴大到更多原料和詞句。
四、檢驗方法也明確了:業者可以提前準備
這份資料的另一個亮點是:食藥署明確列出了每項原料的檢驗方法。
-
17項中有13項「已有方法」(公開公告檢驗方法或AOAC等國際認可方法)
-
4項「期刊文獻可參考」(肌酸、果寡糖、α-環狀糊精、幾丁聚醣)
這代表業者可以提前準備產品的檢驗數據,一旦登錄制度正式上路,就能快速申請。
五、《食品廣告合規輔導指引》:業者終於有了一份自檢手冊
除了功能性食品的開放,食藥署也同步發布了《食品廣告合規輔導指引》第一版。
這份指引的核心價值在於:它把過去分散的法律條文、裁罰標準、案例判斷原則,第一次系統性地整理成一份文件。
對業者的實質幫助:
-
明確列出醫療效能的判斷原則與違規詞句例示
-
規範科學資料、專利、見證的使用方式
-
健康食品的保健功效不得延伸解釋
六、給會員廠商的實務建議
✅ 可以做的
-
盤點自家產品:是否有產品含有表列的17種功能性原料?如果有,可以提前準備檢驗數據,等待登錄制度上路。
-
多使用附件1的合法詞句:如「幫助消化」、「調整體質」等。
-
建立內部廣告審查機制:依照指引的自檢流程進行審查。
❌ 不要做的
-
不要使用任何疾病名稱或症狀名稱
-
不要拿細胞或動物實驗結果暗示為人體功效
-
不要讓消費者的社群留言涉及違規內容
七、下一步:我們還要爭取什麼?
這次的成果值得肯定,但產業的需求不會停在這裡。接下來,我會代表公會持續向食藥署倡議:
-
擴大功能性原料正面表列:目前僅17種,還有許多具科學依據的原料(如薑黃素、輔酶Q10等)應納入
-
擴充亞健康詞句範圍:以「疲勞」為成功案例,爭取開放「頭部緊繃感」、「餐後飽脹感」等詞句
-
建立動態檢討機制:定期檢討更新正面表列
八、結語:進步已經發生,方向已經確立
從「什麼都不能說」到「有正面表列可以依循」,從「只有健康食品一條路」到「功能性食品第三類管理」,台灣的食品廣告管理正在邁向一個更合理、更務實的方向。
GABA、人參、紅參可以說「緩解疲勞」——這是一個小小的詞句,卻是產業的一大步。
進步已經發生,方向已經確立。我們繼續往前走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