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技是護國神山?一場諮詢會議後的反思:我們的產業,為何卡在法規大山前?
昨天,我在台北市生技公會的理監事會上,報告了5/13我們與衛福部中藥司、食藥署的一場關鍵諮詢會議。雖然我們的訴求已被聽見,也初步達成了的暫緩草案的施行,但會後心情很複雜,決定把這些觀察記錄下來。
總統常說,生技產業是台灣的「護國神山」。但現實的數據很殘酷:全台生技產業一年總營業額,加起來還不到台達電的十分之一。
為什麼會這樣?
高科技產業每年能爭取到國家大筆資金挹注,而我們生技業,不僅拿不到資源,頭上還頂著好幾道緊箍咒:法規天花板太低、產業內捲嚴重,還有一條「誇大療效」的廣告法隨時可能找上門。
這導致一個荒謬的困境:老祖宗流傳千年的中藥智慧,明明可以透過更高效、更安全的萃取技術升級,卻動輒得咎,寸步難行。結果就是「有產學,沒企業合作;有科研,沒產品落地」。
我們生技公會十多年來,帶著台灣廠商征戰歐盟、西班牙、泰國、印尼、甚至阿拉伯。每到海外,當地業者都對台灣的中藥產品深深著迷——他們知道,這是華人千年累積的養生文化。但在國內呢? 有時我們要送件到國貿局,竟然經常被打回票,理由是:這不是「保健食品」,應該叫「健康食品」。
「保健食品」——這個國際通用的名詞,在台灣竟然有另一套解釋。我很不解。
上面的人大筆一揮,落在每家企業肩上的,是一座大山,名字叫「衛福部」。一個法案下來,生技產業可能倒一半。
我們當然支持合法合規。但從銷售端反推回來的經濟邏輯告訴我們:我們比誰都更懂消費者的需求,更知道如何在安全與權益之間取得平衡,進而達到「未病先防」。健康的民眾,才能推動經濟發展。法規要嚴,更要與時俱進。

回到這場關鍵會議:我們在爭取什麼?
5/3日(由立委涂權吉主持),在涂權吉委員辦公室,保健食品協會黃煒理事長發起,邀集了台北、新北生技公會理事長,與衛福部中藥司、食藥署面對面溝通。
起因是衛福部在4/13公布了一份「得供食用原料中藥材的品項及其屬性認定基準」草案。原本媒體報導,60天內若無重大疑義,就會直接生效。這讓大家非常緊張,因為它直接影響所有保健食品的研發與發展。
該草案將可供食品使用的中藥材分為兩大類,其中真正訂有「每人每日食用限量」的,是「第二類:食用時須特別注意安全性」的品項,重點整理如下:
【第一類:傳統常見,型態限制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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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項數:75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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範例:枸杞、山藥、銀耳、百合、荷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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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方式:限制使用型態(例如:不得生食、僅限茶飲、僅供食品原料)
【第二類:高風險,訂有每日限量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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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項數:64項(草案後期擴大至73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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範例:當歸、黃耆、人參、丹參、番瀉、苦橙、余甘子、五味子、茯苓、馬齒莧、決明子、葛根、肉桂(桂皮)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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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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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定每人每日食用限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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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產品中這類中藥材比例過高,可能被改為「藥品」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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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任一品項的每日攝取量,超過《臺灣中藥典》(114年版)最低用量的一半,就可能被視為藥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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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提醒:不是所有中藥材都有每日限量。重點在於它是被歸在「第二類」。

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?
目前仍在草案階段。5月底還會有一場專家諮詢會議,預計不會用單一公式套用,而是逐項審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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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看該品項的安全性資料、傳統使用經驗、毒理或臨床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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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比《臺灣中藥典》的用量下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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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定:要不要限量?限多少?還是改列藥品?
我們這場會議達成了什麼?
最重要的成果:讓草案延遲通過,爭取到更多討論空間。
但這只是第一步。接下來,需要大家的力量。
行動呼籲:
請各位上網搜尋關鍵字:「得供食品原料使用中藥材分類及品項」,仔細看過草案內容。
如果您手上有任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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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床實驗數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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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科研文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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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外安全性的佐證資料
請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,務必在期限內,將資料回覆到衛福部的公開徵詢信箱。
只有拿出科學證據,我們才能跟法規對話。否則,一座座大山,只會越搬越重。
後記
寫這篇不是為了反對管制,而是希望管制能有科學根據、能接軌國際、能真正幫助產業升級,而不是讓台灣的生技業,繼續在內耗中流失競爭力。
如果您也是相關業者或關心這個議題的人,歡迎轉發這篇,讓更多人一起關注5月底的關鍵會議。


